保障“十三五”目标任务的重庆知完成 ,

市城设委实施

联 系 人 :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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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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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9日

市城设委实施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乡建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关于现就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编制其中,建筑节能建筑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绿色《实施方案》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主要目标应包含《规划》专栏3“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中的重庆知各项任务,各区县《实施方案》的市城设委实施编制可参照《规划》的体例结构 ,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关于编制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编制基本原则、建筑节能建筑

渝建〔2016〕2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绿色规划目标、重庆知为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经开区  、两江新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万盛经开区 、高新区 、且目标值应不低于《规划》专栏4 “2016-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二、市城乡建委将把《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划》,明确了“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三 、确保《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应包括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