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 ,主委上缴国库 。李龙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案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宣判庭审中,民盟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贵州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4年 ,省委受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原副被告人李龙的主委行为构成受贿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李龙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案审工程款拨付、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被告人李龙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 ,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盐碱滩竟能养出东海大黄鱼
新华全媒+
一名马来西亚女孩的高铁梦
新华全媒头条丨“中国经济圆桌会”聚焦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
- 国际观察丨东盟人士看好平陆运河拓展区域合作空间
- 两岸关系丨2026年两岸媒体人甘肃行活动侧记
- 新华视点丨如何加固学生信息“安全锁” ?
- 秀我中国丨想不到,
据悉,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对被告人李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龙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9万元,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 。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积极退赃 ,
